《山西省消防宁静责任制实施措施》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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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山西省消防宁静责任制实施措施》业经2019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集会通过,现予宣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 林武2020年1月2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消防宁静责任,预防火灾和淘汰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产业宁静,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执法、法例,联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元,应当依照消防执法、法例、规章和国家有关划定落实消防宁静责任制。
第三条 消防宁静责任制遵循政府向导、部门羁系、单元卖力、公民到场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消防宁静责任制事情的向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宁静责任制的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治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事情实施监视治理,消防救援机构卖力消防宁静责任制的监视检查。 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元对本单元消防宁静负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主要卖力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元的消防宁静责任人,对本单元的消防宁静事情卖力。 第六条 维护消防宁静是全社会的配合责任。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都有维护消防宁静、掩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学习消防知识、实时陈诉火灾的义务。
任何单元和成年人都有到场有组织的灭火事情的义务。第二章 政府职责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全面卖力本行政区域消防事情,健全政府主要卖力人或者分管卖力人牵头的消防事情协调机制,部署消防事情重大事项,向上一级人民政府陈诉消防事情; (二)将消防事情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总体计划,将包罗消防宁静结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计划纳入领土空间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法定权限,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宁静地方性法例,组织制定、修订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建设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事情,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五)建设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映处置机制,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保障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凭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 (六)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职责。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设公益属性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落实人为、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将消防宁静内容纳入乡(镇)领土空间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设消防宁静组织,明确专人卖力消防事情,建设健全消防宁静制度; (三)凭据当地经济生长和消防事情的需要,建设负担火灾扑救、应抢救援等职能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五)建设健全消防宁静网格化治理制度,开展对住宿、生产、储存、谋划适用场所以及群租房等单薄环节的治理,做好城乡联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消防事情; (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事情。 街道服务处应当推行除前款第(一)项划定以外的职责。 第九条 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治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卖力治理区域内的消防事情,根据本措施推行同级别人民政府的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第三章 部门职责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事情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规模内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凭据本行业、本系统业务事情特点,将消防宁静内容纳入行业宁静生产计划计划、应急预案等; (二)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元落实消防宁静责任制,确定专(兼)职消防宁静治理人员,落实消防事情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宁静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增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宁静意识; (三)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指导、督促有关单元推行消防事情职责; (二)挂号火灾高危单元,确定消防宁静重点单元并定期向社会通告; (三)实施消防行政许可; (四)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五)开展消防监视检查,组织消防宁静专项治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六)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负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抢救援事情; (七)观察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置惩罚; (八)指导、督促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救援演练; (九)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应急治理部门除推行本措施第四条划定的职责外,还应当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指导煤矿、非煤矿山井下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中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事情。
第十三条 生长和革新部门应当根据政府投资有关划定,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十四条 教育部门卖力学校、幼儿园治理中的行业消防宁静,指导学校消防宁静教育宣传事情,将消防宁静教育纳入学校宁静教育。
第十五条 科技部门卖力将消防科技创新纳入科技计划,勉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消防宁静关键技术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消防科研结果转化应用。将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教育内容。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卖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计划和结构,将消防工业纳入应急工业计划。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当处行政拘留的消防违法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可以开展日常监视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事情; (三)对消防救援现场及周边门路举行疏导,保障消防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的通行,须要时举行交通管制; (四)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职责。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救援中发现具有纵火嫌疑的火灾,应当立刻通报具有统领权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通报后应当派员赶赴现场到场观察;涉嫌纵火罪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第十八条 民政部门卖力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治理、未成年人掩护、婚姻、殡葬、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许可或者治理中的行业消防宁静。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视牢狱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消防宁静治理。将消防执法、法例、规章纳入普法教育内容,指导和开展消防立法事情。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卖力根据划定对消防资金举行预算治理。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指导、监视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许可或者治理中的行业消防宁静; (二)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到场工伤保险事情; (三)将消防执法、法例、规章和消防知识纳入职业培训内容。 第二十二条 自然资源部门卖力依据领土空间计划配合制定消防设施结构专项计划,依据计划预留消防站计划用地,并卖力监视实施。
第二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存案抽查; (二)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元增强对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宁静治理; (三)检查、指导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建设健全消防宁静制度,落实各项消防宁静措施; (四)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质料、新工艺时,应当充实思量消防宁静因素,切合有关消防宁静性能及要求; (五)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条约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治理事情; (六)卖力城镇燃气宁静监视治理事情,督促燃气谋划者指导用户宁静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举行宁静检查、清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宁静事故应急预案。 前款第(六)项划定的燃气治理职责,确定为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都会(乡)治理部门的,由本级人民政府都会(乡)治理部门卖力。
第二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门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指导、监视客运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公共交通和公路水运行业等谋划单元落实消防宁静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事情制度; (二)指导、监视公路隧道、公路施工驻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收费站、直属院校等场所和单元开展消防宁静事情; (三)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消防应急治理事情,督促相关单元建设消防宁静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抢救援,组织、协调消防应抢救援物资的运输; (四)依法对危险化学品门路运输企业举行消防宁静检查,须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团结消防宁静检查; (五)配合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技术培训考核。 第二十五条 商务部门卖力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第二十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指导、监视文化娱乐场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剧院等文化单元和文化市场谋划单元推行消防宁静职责,指导、监视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馆推行消防宁静职责; (二)卖力承办的旅游展会、旅游节会运动消防宁静事情; (三)指导开展消防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推动消防文化建设。
第二十七条 卫生康健部门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卖力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或者治理中的行业消防宁静; (二)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宁静治理九项划定》,增强消防宁静尺度化治理;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和灭火抢险救援事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第二十八条 退役武士事务部门卖力义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庆幸院等退役武士服务机构许可或者治理中的行业消防宁静。 凭据优抚政策,对消防救援中伤亡人员根据划定法式举行褒扬抚恤。
第二十九条 宗教事务主管部门卖力指导、监视、检查宗教运动场所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第三十条 市场监视治理部门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根据职责分工对消防产物质量实施监视治理; (二)做好消防宁静相关尺度的立项、审查、编号、公布等事情,卖力消防相关产物质量认证监视治理事情; (三)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元增强特种设备生产历程中的消防宁静治理; (四)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物中的应用。
第三十一条 新闻出书和影戏主管部门卖力指导新闻出书和影戏机构、影戏制片刊行放映单元、出书业、印刷刊行业等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指导和协调影戏播出机构定期开展公益性消防宁静宣传教育。
第三十二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卖力指导广播电视机构消防宁静治理,公布针对性消防宁静提示,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增强公益性消防宁静宣传教育。 第三十三条 体育部门卖力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及其承办的体育赛事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第三十四条 能源治理部门卖力督促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消防技术尺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推广接纳先进的火灾防范技术设施,引导用户规范用电。 第三十五条 文物部门卖力文物掩护单元、世界文化遗产和博物馆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第三十六条 人民防空部门卖力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治理举行监视检查,确保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宁静。 第三十七条 粮食和物资储蓄部门卖力指导、督促粮食和物资储蓄行业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 第三十八条 林业草原部门卖力草原(场)、森林防火的监视和治理事情,卖力职责规模内林区、林场、自然掩护区、森林公园和其他涉林生产谋划单元的消防宁静治理事情。做好森林防火期的火险预测预报,组织实施重焚烧险区治理。
第三十九条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羁系机构、地方金融监视治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卖力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业机构、期货业机构及服务网点、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宁静治理。银行保险羁系机构卖力指导保险公司开展火灾民众责任保险业务,勉励保险机构发挥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火灾事故预防功效。 第四十条 互联网信息、通信治理等部门应当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宁静宣传。
通信治理部门卖力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宁静治理。 第四十一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部门卖力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宁静治理。
第四十二条 气象、水利、地震部门应当实时向消防救援机构通报重大灾害事故预警信息。 第四十三条 卖力公共消防设施维护治理的部门或者单元应当确保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第四章 单元职责 第四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元应当落实消防宁静主体责任,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明确消防宁静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和实施本单元的消防宁静制度、消防宁静操作规程,保障消防宁静必须的资金; (二)根据尺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宁静标志,并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三)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宁静出口流通; (四)组织防火巡查,实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凭据需要建设单元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六)制定、实施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消防演练; (七)开展消防宁静宣传教育和消防宁静培训; (八)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五条 消防宁静重点单元除推行本措施第四十四条划定的职责外,还应当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明确负担消防宁静治理事情的机构和消防宁静治理人并报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建设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宁静重点部位,组织实施本单元消防宁静治理,消防宁静治理人应当经由消防培训; (二)安装、使用电器产物、燃气用具和敷设电气线路、管线应当切合相关尺度和用电、用气宁静治理划定,并定期维护调养、检测; (三)建设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制度,到场消防宁静区域联防联控; (四)勉励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第四十六条 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麋集场所、易燃易爆单元和高层、地下公共修建等火灾高危单元,除推行本措施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划定的职责外,还应当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定期召开消防宁静事情例会,研究本单元消防宁静事情,处置惩罚涉及消防经费投入、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二)勉励消防宁静治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消防宁静责任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应当经由消防宁静培训,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三)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应当凭据本单元火灾危险特性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储蓄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术训练; (四)根据国家尺度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五)建设消防宁静评估制度,由具有消防宁静评估营业执照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效果向社会公然; (六)勉励到场火灾民众责任保险。 第四十七条 同一修建物由两个以上单元治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宁静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宁静出口、修建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举行统一治理。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治理单元应当根据条约约定或者执法划定提供消防宁静防范服务,对治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宁静出口、消防车通道举行维护治理,实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关闭疏散通道、宁静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陈诉。 第四十九条 煤炭、煤化工、石化、轻工等行业组织应当增强行业消防宁静自律治理,推动本行业消防宁静事情,引导行业单元落实消防宁静主体责任。 第五十条 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调养和消防宁静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提供消防宁静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卖力。
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元应当遵守消防执法、法例、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尺度,依法对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卖力。 第五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住民委员会推行下列消防宁静事情职责: (一)确定消防宁静治理人,落实消防宁静网格化治理事情,组织制定防火宁静条约,举行防火宁静检查; (二)凭据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事情,组织村(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执法、法例、规章划定的其他职责。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健全消防事情考评机制,定期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消防宁静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举行考核,并将考核效果纳入政府和向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行业、本事域各单元消防宁静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评先评优、评级评星的依据。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依法推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宁静行政许可、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气力生长等方面事情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第五十五条 因消防宁静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元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卖力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推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卖力人和事情人员举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第五十六条 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发生社会影响的一般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卖力组织观察处置惩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卖力组织观察处置惩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省人民政府卖力组织观察。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具有牢固生产谋划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措施推行单元消防宁静职责。 第五十八条 各部门涉及消防宁静的行政许可,执法、法例、规章尚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五十九条 本措施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6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宣布的《山西省消防宁静责任制实施措施》(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和2011年1月1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宣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门规章的决议》(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1号)、2015年2月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宣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门政府规章的决议》(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中《山西省消防宁静责任制实施措施》修改内容同时废止。泉源:吕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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